财产性收入的纳税方式因具体类型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财产性收入的纳税方法: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每次收入额 × 20%。
2、财产租赁所得:
- 如果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每次收入 - 费用800元) × 20%。
- 如果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每次收入 × (1 - 20%) × 20%。
3、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转让财产的收入额 - (财产原值 + 合理费用)] × 20%。
还有一些不征或免征项目,如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也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卖出股票时需要交1‰的印花税。
关于税收政策,我国对财产性收入的税收调节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调节范畴有缺失、财产性收入总体税负偏低、税率水平单一等,为了促进共同富裕和实现更加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有必要完善财产性收入的税收政策,这包括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财政政策也应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加大对低收入群体民生服务保障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