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包括人身自由权、人格权、住宅权等权利,公民义务同样受到法律的规范,涵盖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等义务。
公民的权利:
1、人身自由权: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2、人格权: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这体现了对个人名誉和精神利益的保护。
3、住宅权: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确保了个人的隐私空间和安全。
4、财产权: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等享有所有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公民的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公民有责任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反对任何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依法服兵役:公民应履行保卫祖国、抵抗侵略的职责,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4、依法纳税: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这是公民对国家财政收入的贡献,也是享受国家提供的公共服务和保障的前提。
5、计划生育:公民有义务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为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既保障了个人的合法权益,也规定了个人对社会的责任与贡献,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也要自觉履行相应的义务,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