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的续办分为自动续签和自行续签两种方式。
自动续签
1、办理条件:自2018年1月起,居住证及积分政策有了新的调整,新政策不再考察是否有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记录,也与劳动合同有效期无关,且和是否就业无关,只要居住地址不变,基本可以实现自动续签。
2、办理流程:
- 社区民警或社区工作人员会通过上门走访(或电话)核实具体居住地址是否发生变化,如果与原本居住证登记信息一致,就符合系统自动比对的先决条件。
- 一般情况下,核实后确认没有变化,回访人员会直接操作后台进行续签,如未直接续签,将进入下一步审核。
- 居住证自动签注系统将二次比对持证人的居住地址、就业情况、联系电话等状态是否也未曾发生变化,如无变化则自动续签,否则会发送短信提醒持证人前往窗口做信息变更并续签。
- 收到短信提醒自动签注成功,其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将会自动延长一年。
- 办理日期通常为居住证卡面日期前30天后60天内,但需注意的是,如果居住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可能不符合自动续签条件。
自行续签
如果未能自动续签,需要自行续签,流程如下:
1、填写申请表:根据工作人员指导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
2、核对证件信息:工作人员会核对申办人的居住证证件信息。
3、信息系统比对:信息系统后台会比对申请人的就业、住所、就读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4、打印签注信息:
- 如果比对核定信息一致,当场在《上海市居住证》上打印签注信息,同时变更居住地址信息。
- 如果比对核定不一致,告知当事人不予签注。
所需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
2、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
3、若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还需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单位或学校集体宿舍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信息可能随时间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续办前咨询当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获取最新信息,请确保在居住证到期前完成续办手续,以避免因逾期未办理而导致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