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失止付是指在票据丧失时,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并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所失票据上的款项,办理挂失止付的步骤如下:
1、及时通知付款人:一旦发现票据丧失,失票人应立即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告知其票据丧失的情况。
2、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失票人需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挂失止付的规定,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该通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票据种类、编号、金额、期限、出票人、收款人、失票时间等,并在通知书上签章。
3、提交相关证件或证明:失票人还需向被请求的银行提供自己的有关证件或者证明,以证实其身份和失票的事实。
4、审查受理: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后,应对失票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确属可以办理挂失止付的票据的,由付款人对该票据在法定期限内暂停支付。
挂失止付是一种临时性的补救措施,旨在防止因票据的丧失给失票人造成损失,但需要注意的是,挂失止付并非使票据本身失效或免除失票人的票据责任或恢复其票据权利的措施,在挂失止付期间,如果失票人不能及时发现所失票据并及早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超过规定的时间,则挂失止付通知书将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