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的具体内容和具体含义如下:
1、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颠覆国家政权罪: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含义
1、保护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刑法第105条旨在通过法律手段打击那些试图破坏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以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这些行为不仅威胁到国家的安全,还可能引发社会动荡和混乱。
2、明确禁止煽动活动:该条款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煽动活动,包括造谣、诽谤等,这些活动旨在颠覆国家政权或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的声誉和形象,还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安宁。

3、规定刑罚:对于触犯第105条的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罚,具体的刑罚根据行为的严重程度而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等。
4、区分犯罪主体和行为类型:在实际应用中,刑法第105条区分了不同的犯罪主体(如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和其他参加者)和行为类型(如组织、策划、实施等),以便更准确地适用法律。
刑法第105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重要条款之一,它通过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行为的严厉打击和惩罚,有效地维护了国家的政治稳定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