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温补贴的标准是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及相关规定,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或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应向从事露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
领取高温津贴的方式通常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直接发放到劳动者的工资账户中,如果满足条件但单位没有发放,劳动者可以通过拨打12333或者1234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