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管理中心联系方式,了解社保政策

2025-04-19 法律百科 6 辩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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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社保管理中心致力于为市民提供全面的社会保障服务。

苏州社保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1、地址: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6楼。

2、联系电话:0512-12333。

3、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工作日)。

苏州社保政策

1、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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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于网络,仅用于参考学习,若侵必删)

职工养老保险:一般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单位缴费比例通常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6%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8%,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通常缴费比例在20%左右,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即可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面向城乡居民,缴费标准设多个档次,居民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一定补贴,达到规定年龄且满足相应缴费年限等条件后,即可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待遇标准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2、医疗保险

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比例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7%-9%,个人缴费比例为2%左右,职工缴纳医保费用后,可享受统筹支付住院费用、特殊门诊费用等医疗待遇,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门诊费用、药店买药等费用。

居民医保:居民按年缴纳医保费用,缴费标准相对较低,参保居民可享受相应的医保报销待遇,包括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门诊统筹报销等。

3、工伤保险

- 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不同的缴费费率,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时,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相应待遇。

4、失业保险

- 单位缴费比例约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个人缴费比例约为本人工资的0.2%-0.5%,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相关待遇,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

5、生育保险

- 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女职工生育期间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等待遇,男职工配偶生育也可享受一定的生育医疗费用补贴等。

苏州社保政策体系完善,涵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及生育保险等多个方面,建议访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或咨询社保经办机构的热线电话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最新的政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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