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州遗书中提及的加害者包括其亲生父母、人贩子、网络施暴者等,这些加害者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法律惩罚,以下是具体分析:
1、亲生父母的惩罚:
刑事处罚方面:如果刘学州的亲生父母存在遗弃行为,且情节恶劣,可能构成遗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其遗弃行为导致刘学州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还可能会被加重处罚。
民事责任方面:在民事上,他们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对刘学州及其家属进行赔偿,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因为他们的行为给刘学州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2、人贩子的惩罚:

刑事处罚:拐卖儿童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人贩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破坏了社会秩序,依法应受到严厉惩处。
民事责任:除了刑事责任外,人贩子还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被拐卖的儿童及其家属进行经济赔偿,以弥补他们所遭受的损失和伤害。
3、网络施暴者的惩罚
治安管理处罚:如果网络施暴者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根据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行为,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处罚:当网络暴力行为情节严重,如恶意诋毁、造谣等造成他人自杀等严重后果时,则可能触犯刑法中的侮辱罪、诽谤罪等罪名,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网络暴力行为引发了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等后果,还可能会触犯寻衅滋事罪等相关罪名。
刘学州遗书提及的加害者,依据其行为性质及情节严重程度,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交代,也是维护社会公正与法治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