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扣除范围
-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这里的“纳税人”包括孩子的父母、养父母、继父母等法定监护人。
2、扣除标准
- 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3、扣除方式
父母选择一方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扣除2000元。
父母双方分别扣除:也可以选择由父母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也就是每人每月各扣除1000元。
4、扣除时间
- 该政策的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在当年有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子女的纳税人即可享受扣除,对于在年度内婴幼儿满三周岁的情况,比如1到8月份婴幼儿未满3周岁,处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年龄范围内,9到12月份已满3周岁,处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年龄范围内,在当年可以同时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可根据家庭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扣除方式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的个税扣除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