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并未取消港澳通行证,但实施了多项政策调整以优化往来港澳的管理和服务,这些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签注政策方面
增加签注有效期和次数
- 自2024年7月10日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始为赴香港、澳门的内地居民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包括团队旅游、个人旅游、商务等签注),这大大方便了经常往返港澳地区的人士。
取消签注限制

- 自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葡萄牙、希腊、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过境不超过15天,可免办签证入境。
2、通关便利性方面
增设自助查验通道
- 在大型口岸及旅客流量较大的口岸设置更多的自助查验通道,旅客可以快速自助通关。
简化查验流程
- 推行“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模式,即旅客在同一区域内接受边检、海关等部门的一次性联合检查,减少重复排队等候的时间。
推进电子化通关
- 逐步实现通关证件的电子化,例如推广使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提高通关效率。
随着政策的不断优化,内地与港澳之间的人员往来将更加顺畅便捷,促进两地的交流合作与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