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的制定年份是1982年,以下是关于我国宪法制定的相关信息和常识普及:
制定背景
历史转折需求: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这一时期,中国面临着从“文化大革命”的混乱中恢复过来,进行全面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紧迫任务,需要一部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新宪法来为国家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指导。
法治建设的推进: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健全和发展,国家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制定一部全面、系统的宪法,对于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过程
- 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定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负责宪法的修改工作,该委员会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和修改,最终形成了宪法草案。
- 1982年11月26日,宪法修改草案被提交给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经过充分的讨论和审议,12月4日,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现行宪法。

内容全面系统:现行宪法除序言外,设有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三十八条,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国家生活中的重要原则,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
突出社会主义特色:宪法明确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
强调民主与法治: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宪法也强调了国家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职权,遵守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注重人权保障: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全面而详细的规定,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这些规定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历次修正及其意义
- 现行宪法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进行了五次修正,这些修正都是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发展需要和实践经验进行的必要调整和完善,它们不仅使宪法更加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也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安康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我国1982年宪法的制定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进行的,其内容涵盖了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部宪法的实施和历次修正对于推动中国的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