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解读,行业规范有哪些变化?

2025-03-14 法律百科 3 辩博网
选择读文语音: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于2016年11月被废止后,酒类流通行业的规范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该办法被废止后行业规范的主要变化:

1、经营许可与备案

-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废止前,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等流通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需取得相应的酒类经营许可证。

- 办法废止后,目前各地区酒类(成品酒)经营企业不用再办理经营许可,只需在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进行食品经营备案即可进行预包装酒类的经营,不过部分城市对酒类经营仍有特殊要求,例如上海地区销售酒类(成品酒)的企业需先办理食品经营备案,然后申请《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

2、溯源管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曾规定酒类经营者应建立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对酒类产品的采购、销售等环节进行记录和溯源,该办法废止后,相关的溯源管理规定不再具有直接效力,但在实际监管中,对于酒类的溯源管理依然重要,相关部门可能会通过其他方式或依据其他法律法规来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以确保酒类产品的来源可查、质量可控。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解读,行业规范有哪些变化?-辩博网
(图源于网络,仅用于参考学习,若侵必删)

3、广告宣传

- 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废止前,对酒类广告有一定的限制和规范,例如不得发布虚假夸大等内容的广告。

- 该办法废止后,对于酒类广告的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广告法》对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等方面作出了更为详细和严格的规定,同样适用于酒类广告。

4、未成年人保护

- 之前《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中也有关于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规定。

-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专卖点,也从侧面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未成年人自主购买酒类商品的行为。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被废止后,酒类流通行业的规范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酒类流通行业的规范框架,旨在保障酒类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声明:辩博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邮箱845981614@qq.com处理!
广告位招租:845981614
横幅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