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过山车事故调查结果首次公布

2025-03-11 法律百科 8 辩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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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欢乐谷“10•27”过山车碰撞事故的首次调查结果已经公布,以下是对该事件的详细概述:

一、事件概述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欢乐谷景区

事件:大型游乐设施“雪域雄鹰”弹射过山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28人入院就诊,其中3人重伤、7人轻伤、11人轻微伤、7人未达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397.50万元。

二、事故原因

- 事故设备发射区的1#涡流制动板后螺栓已疲劳断裂,导致涡流制动板在抬升时产生较大横向偏移,与前进的1号车永磁体发生刮碰又进一步增大了偏移量,因1号车未能越过轨道最高点,在重力作用下倒溜,车体底部永磁体与1#涡流制动板发生碰撞,并陆续与其它涡流制动板刮碰,造成车体永磁体完全损毁,制动功能失效,1号车继续回退,与后方站台上的2号车发生碰撞,导致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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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责任认定

运营使用单位: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公司存在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问题失察失管,放任设备“带病”运行、维修人员技能不足等问题。

维护保养单位:深圳市润昌游乐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出具严重失实自检报告、刻意隐瞒事实真相、维护保养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其他责任单位: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大连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欢乐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也涉及本次事故。

四、处理建议

移送司法机关人员:深圳欢乐谷副总经理罗某某、设备部维修室经理刘某某,润昌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周某某等3人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行政处罚人员:深圳欢乐谷总经理岳某、设备部总监单某某、设备部技术室经理戴某某,润昌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某、项目现场负责人杨某等5人被给予行政处罚。

内部处理人员:对中国特检院、大连锅检院、欢乐谷文旅公司的4名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内部处理。

行政处罚单位:对深圳欢乐谷、润昌公司等2家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书面检查与约谈:责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深圳欢乐谷向其上级部门、单位做出书面检查,相关监管部门、上级单位对上述责任单位进行约谈。

追责问责:深圳市纪委监委对3个责任单位及9名公职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诫勉处理、党内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等。

五、整改措施

企业责任落实:强化企业责任落实,提升设备本质安全。

监管职责履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彻底治理风险隐患。

应急协同:强化应急统筹协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此次事件不仅是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一次警示,也为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强调了加强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的重要性,通过媒体的报道和官方通报,公众对此类游乐设施的安全性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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