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是广东省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公务员工作和人才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政策制定: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组织、干部工作的指示精神及校党委的工作要点,制定组织、干部工作年度计划与学期工作安排。
干部队伍建设:宏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干部管理体制的意见;审核办理省委协助中央管理干部和省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及工资、奖励、待遇、退(离)休的呈报、审批和向中组部备案等工作。
党建工作指导: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生活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县以上领导班子政治思想作风建设;研究和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他各类组织的党建工作;研究和指导全省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等。
组织协调:负责检查、督办党委安排的由多个部门共同进行的有关党务方面的工作;负责落实上级安排的有关党务方面的各项工作。

人才工作:做好党的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落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内设21个职能处室,下设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广东党建研究所)和1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广东党建事务中心),具体如下:
办公室: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主管本部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
调查研究室:综合研究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协调、审核组织、干部工作的有关法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组织处: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生活制度建设;研究和指导县以上领导班子政治思想作风建设。
农村组织处:研究、指导乡镇党委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乡镇、村干部的培训与经常性的党员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干部一处:宏观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干部管理体制的意见;审核办理省委协助中央管理干部和省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及工资、奖励、待遇、退(离)休的呈报、审批和向中组部备案等工作。
干部二处:负责考察省委管理的地级以上市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换届、调整配备和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离)休等提出建议。
干部三处:负责考察省委工作部门、部分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机关以及群众团体、部分事业单位的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干部四处:负责考察省政府经济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考察省国资委监督企业中由省委管理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党委(党组)书记,并协同省国资委考察上述企业副职。
- 其他处室:包括公务员处、人才工作处、干部培训处等,各自承担着相应的职能职责。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作为广东省委的重要职能部门,在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公务员工作和人才工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内设机构完善,各司其职,共同推动广东省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