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司机藏车内混入市场事件中,8人被立案调查的过程如下:
1、发现感染者及初步流调
- 2022年9月30日,北京丰台区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朱某某(47岁,货车司机),相关部门迅速对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其于9月28日晚进京送货,且明知自己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2、锁定相关人员及行为调查
- 经进一步深入调查,发现朱某某在货主王某某(42岁)、温某(43岁)以及林某某(37岁)的协助下,通过藏匿于驾驶室后排、由林某某代驾的方式,违规进入新发地市场。

- 还查明朱某某随后出入市场内的饭店、便利店等场所,而相关饭店经营者孙某(34岁)、便利店店主胡某某(35岁)未落实扫码测温等防控措施,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新发地市场工作人员王某某(44岁)、秦某某(42岁)未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对市场防疫工作产生了不良影响。
3、确定违法性质及立案依据
- 综合上述人员的行为和造成的影响,警方认定他们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等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4、依法立案侦查
- 基于上述调查结果和法律依据,丰台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朱某某、王某某、温某、林某某、孙某、胡某某、王某某(新发地工作人员)、秦某某(新发地工作人员)这8人依法刑事立案调查。
此次立案是公安机关在全面深入调查事件经过、相关人员行为及违法性质后,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的严肃处理,旨在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