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许可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竣工验收前,允许其销售期房的法律凭证。
一、预售许可的条件:
1、土地使用权证书:开发商必须已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必须的。
3、工程进度要求:根据不同建筑类型(多层或高层),工程需完成一定的结构比例,七层以下的项目应封顶,七层以上需完成三分之二的结构工程。
4、资金投入证明:投入的建设资金需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无其他权利限制:预售商品房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未被设定他项权利。
6、专用账户设立:在商业银行设立专门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
二、办理预售许可的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包括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在内的相关材料。
2、受理与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接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并进行审核,若材料不全,将告知补充所需材料。
3、现场勘察与审批:通过现场勘察和进一步的文件审核后,如符合条件,将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决定。
4、领取预售许可证:审批通过后,开发商可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预售许可是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它不仅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也为开发商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于购房者而言,选择有预售许可证的房产进行购买,可以有效降低购房风险,对于开发商而言,遵守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开展预售活动,是企业长期发展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