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车祸导致12人死亡,事故原因调查中

2025-03-01 法律百科 8 辩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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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曾发生过多起车祸,其中较为严重的有两起,以下是这两起事故的相关信息:

1、乾安县境内503公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时间:2020年4月15日5时30分。

具体地点:吉林省乾安县境内的503国道286公里处。

涉事车辆:一辆奥迪牌轿车、一辆夏利牌轿车以及一辆小型半挂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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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于网络,仅用于参考学习,若侵必删)

事故经过:两辆小轿车发生剐蹭后,一车因变道撞向对向行驶的小型半挂货车,随后起火。

伤亡情况:造成12人死亡,其中包括9名龙字村的中老年女工和一名小型货车司机等;另有4人受伤,后1人在救治过程中死亡。

事故原因调查情况:事发的小货车核载应为4人,但车上实际坐了15人,存在严重超载问题,当地农忙时节货车车斗载人现象普遍,这增加了事故风险和伤亡程度,具体的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2、松原市“10·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时间:2020年10月4日5时30分许。

具体地点:吉林松原扶余市514省道39公里处。

涉事车辆:一辆吉A1E19W小型普通货车(车主雇人收玉米,车厢内坐了十多个人)、一辆农用四轮拖拉机以及一辆吉JMK350小型普通货车。

事故经过:吉A1E19W号轻型货车追尾撞上前方同向行驶的农用四轮拖拉机尾部,随后又行驶至对向车道,与对面驶来的吉JMK350号小型普通货车相撞。

伤亡情况:共造成18人死亡,1人受伤(包括吉A1E19W车主的亲生父母及弟弟)。

事故原因调查情况:认定这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报告指出,松原市、扶余市以及当地公安、交警、运输、农机等部门存在诸多问题,如对农忙季节货车违法载人治理不力、对农民交通出行需求分析不足等。

这些事故的发生提醒人们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问题,特别是在农忙时节,要加强对农用车、货车的管理,严禁违法载人等行为,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对于相关部门来说,也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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