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扶贫日的具体日期确定为每年的10月17日,之所以设立在这个日期,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响应联合国目标:2009年,联合国设定了到2015年将全球生活在贫困线下的人数减半的国际发展目标,而10月17日是联合国设立的“国际消除贫困日”,旨在呼吁世界各国关注贫困问题并采取行动,中国设立“国家扶贫日”与国际消除贫困日在同一天,体现了对联合国减贫事业的支持和响应,也展示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在全球减贫事业中的积极态度和贡献。
2、高层关注推动:2014 年8月29日,国务院扶贫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国首次“扶贫日”系列活动工作,并听取了各地的意见建议,随后,《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的批复》同意自2014年起,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这一决定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体现了政府对于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以及对扶贫开发工作的坚定决心。
3、便于宣传推广:10月17日处于秋季,是丰收的季节,选择这一天设立“扶贫日”,寓意着在收获的季节里,人们更加关注那些仍然处于贫困中的人们,希望帮助他们摆脱贫困,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这个时间点也为开展各种扶贫活动提供了较为便利的条件,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