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受贿罪:张志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
贪污罪:张志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
行贿罪:张志宽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可能面临的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受贿、贪污、行贿等罪名的量刑标准如下:
受贿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而第三百八十三条则规定了不同受贿数额对应的刑罚幅度,其中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行贿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具体到张志宽的案件,由于他同时涉及受贿、贪污和行贿三项罪名,且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严重,因此可能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但最终的判决结果将由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综合考虑后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