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营业执照遗失后,应立即采取一系列措施以补办新的营业执照,以下是补办营业执照的具体步骤:
1、发表作废声明: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或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发布遗失公告,宣布原营业执照作废。
2、提交补办申请:向原登记机关提出营业执照补办申请,填写并提交《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3、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报告》、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等。
4、等待审核: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5、领取新执照:若审查通过,申请人可前往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营业执照丢失后需先登报声明作废,再按流程补办营业执照,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至登记机关,经审核后可领取新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