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车让行”是交通禁令标志,表示车辆会车时,面对标志的车辆必须停车让对方车辆先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会车让行规则:
1、有标志标线的情况
- 在没有划中心线的道路和窄路、窄桥会车时,须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右侧车辆需让左侧车辆先行。
- 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 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 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 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2、特殊情况
-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一方礼让已在路口内的一方。
- 行车如遇前方障碍或道路变窄,应让前方无障碍的一方先行。
-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均需礼让。
- 当两辆车在没有红绿灯的狭窄山路会车时,通常遵循“谁靠近山顶谁先走”的原则。
会车让行规则是确保交通安全和顺畅的重要措施,驾驶员在会车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并遵守相应的让行规定,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