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常见问题一览
问:如果遗嘱中没有明确指定执行人,应该怎么办?
答:如果遗嘱中没有指定执行人,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由继承人协商确定一人或几人作为遗嘱执行人,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申请法院指定。
问: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如果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其他继承人是否可以多分一些遗产?
答:是的,当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时,其应继份额将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和比例,平均分配给其他继承人,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分配方式仅适用于法定继承的情形。

问:遗产中的债务如何处理?
答:遗产中的债务需要优先清偿,在支付完债务之后,剩余的财产才会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规则进行分配,如果债务超过了遗产的价值,则债权人只能得到相当于遗产价值的部分偿还。
问:如何证明某人已经死亡以开始遗产继承程序?
答: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其他官方文件来证实一个人的去世,这些文件通常由医疗机构或殡仪馆出具,并在法律上被认可为死亡的有效证据,有了这样的证明后,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办理相关的继承手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