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践中,驳回与驳回诉讼请求是两种不同的司法行为,它们在适用阶段、法律文书形式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具体分析如下:
1、适用阶段
驳回:通常发生在立案后到开庭审理之前。
驳回诉讼请求:发生在案件庭审结束后。
2、法律文书形式
驳回:以裁定书的形式作出。
驳回诉讼请求:以判决书的形式作出。
3、上诉期限
驳回:当事人有10天的上诉期限。
驳回诉讼请求:当事人有15天的上诉期限。
4、法律后果
驳回:原告可以再次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受理,案件受理费为50元。
驳回诉讼请求:当事人如无新的证据不能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案件受理费根据具体情况收取。
驳回和驳回诉讼请求虽然都会导致当事人的主张未能得到法庭的支持,但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了解这些区别对于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程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