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的促销行为受到《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与约束,该办法自2006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旨在规范零售商在促销活动中的行为,确保其合法、公平及诚实信用。
1、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零售商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开展的促销活动。
2、原则要求: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必须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遵守商业道德,不得进行有损社会公德或扰乱市场秩序的活动。
3、广告宣传:所有促销广告和宣传内容需保证真实、合法、清晰易懂,禁止使用可能引起误解的表述。
4、促销明示:促销信息必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确展示,包括促销原因、方式、规则、期限及商品范围等,且不得随意变更。

5、纳税义务:参与促销的商品(含奖品、赠品)应依法纳税。
6、价格记录:零售商需建立内部价格管理档案,详细记录促销活动的价格信息,以备检查。
7、明码标价:所有促销商品都应明码标价,确保价格信息的真实、明确。
二、执行方法
1、监督管理:地方商务部门联合价格、税务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促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2、备案制度:单店营业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零售商在特定名义下开展促销活动后,须在活动结束后十五日内将促销内容向相关部门备案。
3、举报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举报违反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将依法处理。
4、法律责任:违反规定的零售商,视情况可被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并可能公告违法行为。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通过一系列具体规定,为规范零售商的促销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并通过多部门合作实施监督,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同时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