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交通管理支队在处理交通违规行为时,遵循一系列明确的流程和步骤,以下是对这些流程的具体分析:
1、现场处理
简易处罚程序:对于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需持该决定书及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加处罚款总额不超过罚款数额。
违法车辆扣留: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驾驶证(无证驾驶的还需携带身份证)和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无牌车),在十五日内到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接受处理。
2、电子监控处理

- 对于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违法行为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
3、网上处理
在线办理:吉林省籍非营运的机动车辆,可使用“交管12123”APP进行网上查询、自助处罚等操作,具体步骤包括注册、登录、绑定机动车及驾驶证、选择违法自助处罚、阅读法律条款并选择自助处罚、缴款等,但请注意,处理前需要绑定本人的机动车及驾驶证,且只能处理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下且非重点监管的违法行为。
4、异地处理
- 对于符合规定的交通违章行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意地方通过互联网进行缴纳罚款。
5、特殊情形
交通事故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如果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报销,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提供行政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再由第三方责任方补差额。
吉林市交通管理支队在处理交通违规行为时,提供了多种处理方式和渠道,包括现场处理、电子监控处理、网上处理以及异地处理等,也明确了不同处理方式的具体流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