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增值税抵扣政策是指企业在进口货物或服务时缴纳的增值税可以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用于抵扣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一、进口增值税抵扣政策
1、适用范围:
- 一般纳税人可以申请抵扣进口环节增值税。
- 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 企业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稽核比对。
2、操作流程:
备案登记:在签订进口货物合同后的5日内,到当地的税务局做备案登记(部分地区不需要登记)。
数据录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登录,录入并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对于双抬头的海关缴款书,需录入并稽核比对相符后,再确认用途。
提交清单:自2020年2月1日起,取得海关缴款书的一般纳税人应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稽核比对:税务机关将纳税人提交的信息与海关传输的信息进行稽核比对,比对相符后,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抵扣操作:在增值税纳税申报系统中,选择相应的模块(如“发票抵扣勾选”或“退税勾选”),输入查询条件,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缴款书,选择后提交即可完成抵扣操作。
二、注意事项
1、时间限制:从海关缴款书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进行申报抵扣,超过此期限未申报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2、合规要求: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国家税法规定,保留准确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支付记录,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据。
3、异常处理:如果稽核比对结果不符、缺联或滞留,需提交《异常海关缴款书数据核对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查处理。
企业在进行进口增值税抵扣时,需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流程操作,确保合规性和有效性,应注意保存相关凭证和记录,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