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职务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免职的程序涉及提出免职议案、审议免职议案、作出免职决定以及执行免职决定四个阶段。
免去职务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此法律明确了公务员的职务任免制度,规定了公务员领导职务的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并指出公务员因各种原因需要免职的情形。
2、《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具体规定了公务员在晋升后需免原任职务、降低职务时免职以及转任、辞职或调出机关等情况时的免职程序。
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该条例详细列出了党政领导干部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等情形,为干部免职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4、《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针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免职条件和程序作出了规定,如年度考核不合格、受到责任追究等情形下应当免职。
5、《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失职失责、危害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党的领导干部,可以采取包括免职在内的组织处理措施,体现了党内对领导干部管理的严格性。
免去职务的程序:
1、提出免职议案:由有权提出免职议案的机关或个人向相关机构提出免职议案,并附上相关材料和理由,这些机关或个人通常包括所在单位、上级或其他有权机关。
2、审议免职议案:相关机构对提出的免职议案进行审议,核实相关事实和证据,确保免职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这一过程中可能涉及调查核实、听取当事人意见等步骤。
3、作出免职决定:经过审议后,如果认为免职理由成立,相关机构将作出免职决定,并通知被免职人员,可能会对外公布免职决定,以体现公开透明原则。
4、执行免职决定:被免职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交出相关证件和资料,并完成工作交接,这是免职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确保工作的顺利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