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的制作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体现了法院的形象和司法的公正性。
一、格式规定
1、标题规范:
- 判决书标题由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如“民事判决书”)、案号三部分组成,“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莒民初字第1927号”。
2、:
- 除需要删除或技术处理的内容外,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内容应与送达当事人的裁判文书一致。
- 裁判文书的正文包括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等。
- 事实部分需条理清晰,能准确呈现事件发展脉络,描述要严格按照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要素。
3、落款署名:
- 判决书应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落款日期为作出裁判的日期,当庭宣判的应写明宣判日期。
4、数字标点符号用法:
- 裁判主文的序号使用汉字数字,如“一”“二”;其他数字按国家标准执行。
- 标点符号如逗号、冒号等的使用有明确规定。
5、印刷标准:
- 纸张标准为A4型纸,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
-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每面排22行,每行28个字;采用双面印刷。
6、核对戳:
- 本部分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字样的印戳。
二、制作要点解析
1、逻辑严密:
- 裁判文书的逻辑性体现在结构上,通常分为认定事实、法律理由和判决主文三大部分,这三部分之间形成三段论的逻辑推理关系,法官要以证据规则为基础,通过质证取舍定案证据,分析确定案件事实,再以法律规定为大前提推导出裁决结果。
2、说理充分:
- 裁判文书的说理性是其核心,要求法官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进行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对争议焦点的归纳和评述应高度概括,为后续论证做好铺垫,论述裁判理由时,要展示严密的法律逻辑,紧扣法律规范。
3、人文关怀:
- 判决书在阐述法律逻辑和结果后,可以适当点评案件涉及的社会现象或道德伦理问题,反映法院的价值取向,缓和当事人间的利益冲突。
4、语言规范:
- 判决书的语言要简练、规范,避免口语化和冗长,对于当事人的原话引用要修改调整,确保表达庄重、准确。
通过以上对格式规定和制作要点的解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判决书制作的各项要求,提升裁判文书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