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期限: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具体的申请时限通常为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3. 审核受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60日)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4. 获取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劳动者会获得相应的劳动能力鉴定证书。
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