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的规定主要依据国务院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而计算年假天数的方法则基于员工的工作年限。
一、年假规定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只要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就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年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计算年假天数的方法
对于新入职的员工或在年度内有变动的员工,其当年度的年假天数需要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后确定,折算方法如下:
当年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如果某人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按理应享受5天年休假,若他在某单位新入职,且该单位当年剩余日历天数为200天,那么他当年在该单位的年假天数为:200÷365×5=约2.74天,由于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因此该员工当年在该单位的年假天数为2天。
年假是每位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也应当了解自己的年假权益和计算方法,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正确行使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