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法规,标志着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该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
1、地质灾害定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所称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2、等级划分:根据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地质灾害被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个等级。
3、三项原则: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以及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各级政府负责治理,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则遵循“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4、五项制度:地质灾害调查制度、预报制度、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资质管理制度以及与建设工程配套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
5、五项措施: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系统,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公布实施,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公布实施,在地质灾害发生时成立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6、责任追究:明确了对违反条例行为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具体追究方式。
7、公民权利义务:公民有报告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义务,有权保护地质灾害监测设施和治理工程设施,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风险排查:定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特别是在汛期前后,确保及时发现新的隐患点并评估其风险级别。
2、完善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系统,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监测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制定应急预案:各级政府应制定并公布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各行业履行防灾责任,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普及防灾减灾知识,特别是生活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群众。
5、落实群测群防:鼓励基层社区和社会公众参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发现险情及时上报。
6、强化监管执法: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为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通过明确地质灾害的定义、等级划分、防治原则、制度安排以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