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拆迁政策主要依据《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09年3月27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还受到其他一系列法规和政策的指导,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
一、补偿安置方式
1、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具体包括房屋补偿费、政策性补偿费(如通信、水电气、空调移机费用等)、政策性补助费(如临时安置补助、停产停业损失、搬家补助)、政策性补贴(如物管费补贴、装修期补贴)以及搬迁奖励。
2、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与征收部门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根据评估价结算差价。
二、特殊补偿标准
1、住宅装饰装修:室内装饰装修价值由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根据装修情况划分不同档次,给予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的补偿。
2、非住宅补偿:商业、生产办公用房等非住宅的补偿,包括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可根据净利润损失、从业人员工资收入或房屋租金收益计算。
三、社会保障措施
1、养老保障:政府需制定养老保障办法,确保被征地人员的养老保障无缝衔接。
2、医疗保障:农村医保向城市医保过渡涉及调整缴费年限和报销范围。
3、失业保险:提供再就业培训和服务信息,帮助被征地人员适应新的就业市场。
成都的拆迁政策旨在通过合理的补偿和妥善的安置,保障被征地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城市的有序发展和社会稳定,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成都拆迁政策的具体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