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属于行政法部门。
建筑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它主要规范了建筑活动及其监督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其立法目的在于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这些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建筑业的宏观调控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明确了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强调了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建筑许可:规定了建筑工程开工前的施工许可制度,明确了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

从业资格:要求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还涉及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原则。
建筑工程监理:规定了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措施。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包括质量检查、验收等程序。
法律责任:明确了违反本法规定的各种违法行为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
附则:对一些特殊事项进行了补充规定。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一部综合性的行政法,旨在规范建筑行业的各个方面,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